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10篇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1
一、活动主题:我与小树共成长
二、活动目的
以本学期第一课《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为契机,让学生们在植树节这个传统日子里,真正行动起来。提高大家爱护树木,珍惜绿色的责任心,让孩子们在活动中体验成功的快乐,增加对植物生长的了解,增强生态意识。
三、活动时间:3月x日上午8:00--11:00
四、活动对象:小学四(5)班
五、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联系场地、准备工具、车辆。
2、发致家长一封信,确定能开车参加的家长,以此划分小组。
3、确定植树地点,订购树苗。
4、划分活动小组,4-5人为一组,每组一名组长,一名参与家长。同学们带水、毛巾。
5、准备班级医疗箱,准备一些外伤药,预防擦伤。
6、小组准备愿望卡,写植树人及共同愿望,穿好绳子,植树后将卡挂在树上。
7、学习如何植树,在网上搜好视频。
8、制作横幅,准备相机。
(二)活动开始
1、9点10分从学校上车出发。
2、到达场地大杨镇,请林业员介绍植树要领和日常维护树木知识。
3、开始植树,植好后挂好愿望卡。
4、和小树合影留恋。
5、11:20结束,在横幅下集合拍照,有序上车回校。
(三)活动后
1、各小组组长总结活动情况。
2、小组以手抄报形式将自己的劳动过程或感悟记下。
3、师总结、表扬。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2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要求
本着“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局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型会议,减少会议数量,不开不必要会议。不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各小单位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劝导身边人减少外出,不去人流密集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外出聚餐。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交叉传染。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走过场、抓出实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执纪问责。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3
为了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转变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党员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依托现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照综合性服务平台的要求进行改建,必须具备六个基本功能室和必要的内外部软硬件设施。
(一)基本功能室
1、综合会议室(党员活动室)。主要用于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教育培训、人口学校等,提供会议、学习、培训和活动的场所。主要作用是经常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远程教育、党内会议等党务活动;开展村民民主议事决策活动,全面实行村级事务“421”管理模式,提高村务管理水平;举办各种科技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培训。应开通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配备投影仪、电视机、音响等电教设备、满足需要的会议桌椅,室内墙面悬挂党组织职责、村委会职责、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党员教育培训等相关制度图版。
2、为民服务室。主要用于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和处理村级日常事务。主要作用是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属于本村范围内的服务事项。为民服务室布局为开放式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一般要设立党群服务、民生工程、计划生育、代办服务等窗口。党群服务窗口主要用于党员关系接转、流动党员证办理、党费收缴、政策咨询等;民生工程窗口主要用于由村级经办的社保、低保、医保手续办理,涉农补贴办理等;计划生育窗口主要用于生殖保健证、二孩准生证、流动人口证办理等;代办服务窗口主要用于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领证件等。要安排村干部值班服务,公开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室内墙壁上公示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等内容,做到简明清晰,方便党员群众办事。根据工作需要,各村应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休息等候设施等服务设备。除村书记外,一般不单独设立办公室,其他村两委干部都要在为民服务室集中办公。
3、计生服务室。主要用于育龄妇女环孕检、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应配有药具柜、手术床、制度图版等。
4、社会管理室。主要用于司法调解、警务、信访排查、综治维稳等工作。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维护村级和谐稳定。应配有相关制度图版、办公用品。
5、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主要用于党员群众阅读学习。应配备书柜(书架)、阅读桌椅、及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党建、农业技术、文学、艺术、科普生活保健等类书籍。有条件的村,可配备电脑,开通电子阅览服务。室内墙面可张贴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读书名言警句等。
6、文化娱乐室(妇女儿童老人关爱室)。主要用于村民文化娱乐活动。主要作用是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依托群团组织,组织青年、妇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经常开展活动。兼备妇女之家、青年之家、留守儿童之家、老年之家的作用。应配备制度图版、桌椅、棋牌、电视机、音响设备等。
(二)拓展功能室
各村党群服务中心除必须设立以上六个基本功能室外,也可以结合本村实际,创新设立其他功能室,如:
1、医疗卫生室。主要用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2、谈心说事室。主要用于接待党员群众来访说事和谈心谈话。室内布置装饰应简洁舒适,室内墙面可张贴问候语和说事谈心的相关制度。
3、档案资料室。主要用于存放村级各种档案资料。应配备档案柜、档案盒等设施,对村级各项工作、各类人员等规范建档,并定期整理。
4、专业协会室。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开展办公、提供服务等,选准发展项目,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领群众兴办产业、增收致富。配齐制度图版、办公用品。
(三)必须具备的设施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还必须具备其他软硬件设施,具体要达到“六个一”。
1、一个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标识。“xx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或xx村党群服务中心”标识,做到醒目、美观。
2、一套村级组织标识。在服务中心大门两侧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标识牌。村级配套组织、经济组织、服务组织等需要挂牌的,一般制作成尺寸较小的方型牌匾,集中悬挂于室外墙面。注意防止村级组织挂牌过多过杂。各功能室都要制作标识牌,悬挂在各功能室门上。
3、一面国旗。在服务中心屋顶或门前设置旗杆,升挂一面国旗。
4、一个党务、村务公开栏。主要用于定期公开村级党务、村务,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及时反馈村民群众反映问题和事项的办理情况。公开栏建设要用铝合金框架,有机玻璃或钢化玻璃封面。
5、一个活动场地。在服务中心周边规划一定面积的活动场地,根据村实际情况,配备篮球架、乒乓球桌、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满足群众开展文体活动和召开村级大型会议需要。
6、一个服务群体。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任务主要由村干部承担,村干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可以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或吸纳热爱公益事业的群众、离退休人员等方式,让他们义务参与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工作。
二、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计划
采取示范先行、逐步推广的办法。今年“七一”前,李楼村先行建立示范点;十月一日前,土北、李集、东周、西周要完成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其他各村确保20xx年底全部建成使用。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律按照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标准设计、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
乡党委成立土陂乡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韩永辉担任,乡党委副书记刘峰、韩学勇担任副组长,成员有组织委员姚迪、宣传委员李宗义、纪委书记刘泉、乡党政办主任李明海、财政所长姜永明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学勇担任。各村要把建好、管好、用好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出击不推不卸,勇于作为不等不靠,直接推动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各尽其责”的原则,整合各部门项目和资金用于建设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各支部要依托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推进业务工作,服务基层群众。
乡党委委将把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纳入20xx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并落实目标管理、阶段通报等推进机制,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格局。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验收掉的村,乡党委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村适当补助,进度缓慢,没能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将对村支部书记直接问责,并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直接扣分。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南昌市城区“三个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洪办发〔20xx〕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4
为了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按照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为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有效机制,现结合xxx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健全单位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区、街道、社区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单位化管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平台,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为两种类型7个单位体,两种类型为自管型和单位型,其中自管型为(原六道湾村一队、五队自建房片区)由社区单元组长,社区民警负责网格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单位型为(龙润锦城、卧龙a、b区、丽云小区、君悦大厦),由单位组长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及单位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四、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扁平化、精神化、信息化、全覆盖化和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
五、人员力量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社区书记张宏国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书记(主任)——片区组长——包户干部——楼栋巷道长”四级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了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辖区的稳定,x六道湾建立健全了网格化模式管理制度并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社区对划分的七个单元分管组长和片区民警共同负责片区的工作开展。每个小组分配多名工作人员,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组长负责、组长向社区书记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六、各级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书记职责
社区书记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区分管组长及包户干部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分管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研判分析会,听取各包户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网格组长职责
网格组长为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社区书记工作安排,协助书记开展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分别对各包户片区进行管理,对包户干部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社区书记研究解决。
七、联络通信
社区工作人员按要求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由各网格组长第一时间与社区书记通报,社区书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街道。各网格间信息互通形成联动机制,某一网格发生情况相邻网格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协助处理。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5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根据中央文明办及省、市文明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3月份在全县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构建和谐邻里关系为目标,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服务重点,倡导邻里之间互知、互敬、互帮、互助,努力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尊老敬老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以社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高龄老人等为服务对象,鼓励志愿者长期结对帮扶老人,定期为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体健身、综合服务等志愿服务行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直各部门、各镇、园区
2、开展“快乐童心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爱心妈妈”、“代理家长”和志愿者及组织,为孤困儿童进行生活照顾、亲情关爱、心理健康教育和托管服务,努力形成长期有效的结对、接力帮扶机制;鼓励“快乐童心”志愿服务团利用节假日前往社区、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针对家庭困难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开展学业辅导、兴趣培养、心理辅导等关爱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妇联、各镇、园区
3、开展“爱心帮扶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以就业帮扶、权益维护、情感关怀、文化服务、素质提升、心理辅导为主要内容,组织志愿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农民工提供各类应急服务、健康检查、政策咨询、权益维护、信息引导、专业技能培训和爱心圆梦活动等志愿服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农民工的氛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住建局、总工会、各镇、园区
4、开展“团结互助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从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出发,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等为重点,依托社区开展社区家庭助残、康复医疗、扶贫开发、就业指导、法律维权、居家照料、社区便民服务等志愿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大力倡导团结互助精神,推动形成扶弱助残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直各部门、各镇、园区
5、开展“温馨家园共建和谐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倡导节日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做到减排行动从我做起;组织志愿者示范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人们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建设美好生活;组织志愿者积极带领城乡居民,对社区环境进行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洁净家园;组织志愿者倡导文明新风,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组织志愿者向居民发放安全手册,普及防火防盗、应急避险、红十字应急救护等知识;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环保局、卫计委、各镇、园区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注重结合。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学习雷锋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作为20xx年志愿服务和迎接全省文明县城年度测评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志愿服务的整体合力。
2、扎实开展,形成高潮。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社区共建、“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立足基层、着眼实际开展志愿服务。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采取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开展活动,着力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要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志愿服务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团结广大志愿者,汇集一切志愿力量,让人们感到社会的温暖。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针对重点人群,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点带面,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增强活动的针对性,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特殊人群的精神文化需求。要通过活动,进一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行列。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在参与中培育高尚道德情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现请各单位将志愿服务活动安排情况报送至县文明办,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活动安排情况包括活动开展时间、地点、活动内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2、活动安排电子档请于2月24日上午11:30前报送至县文明办,电话:xx,邮箱:xx。并请各单位及时将开展活动的信息、照片等资料上报至县文明办。活动结束后,县文明办将汇总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并通报全县。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7
一、活动宗旨
以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青年学生文明素质为目标,教育与引导学生积极投入学雷锋活动,坚持岗位学雷锋,校园树新风,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努力建立优良校风和优良学风,提高校园学习氛围、文化氛围、尊师氛围和竞争氛围,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以立足本职学习、工作的实际行动向雷锋同志学习。
二、活动时间
整个三月份。
三、主要工作安排
要求制定好活动计划,作好活动总结。
1、召开“弘扬雷锋精神,争做优秀人才”学雷锋动员大会。
时间:3月4日班校会课
地点:各班教室
负责部门:政教处 团委
2、学雷锋黑板报专刊
时间:三月份第一周,检查评比时间为3月4日17∶00。
执行人:各班团支部
检查团:政教处、团委相关老师共同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计入月文明班级评比总分中。
4、学雷锋主题班会
围绕雷锋精神展开,重在讨论在学习中如何发扬雷锋精神,切实地把雷锋精神落实到学习等实际工作中。
时间:三月份任何一周
地点:各班教室
组织人:各班班主任
5、学雷锋具体实践活动
①活动由各班、各团支部根据班级计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展开,形式可多样化。如:组织部分团员打扫食堂,校园等的公共卫生;
②结合三·一二,开展校园绿化活动;
③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勤学苦练的钉子精神、助人为乐的精神、班内树新风活动;
④三八妇女节敬师敬母活动;
⑤3·12植树节环境保护系列活动(针对臭氧洞、厄尔尼诺现象、沙漠化、酸雨、温室效应、大气污染等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不攀折花草树木,不乱丢垃圾)。
7、学雷锋活动月优秀团支部评比。
根据活动等情况,评选出优秀团支部。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发挥文化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作用,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营造健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基本原则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目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针对群众文化需求,以农村、社区为重点服务区域,以未成年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为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文化志愿服务事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传递书香见证成长”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县图书馆要围绕图书馆业务工作,组织讲座培训、主题读书分享会、读书与成长、读者咨询、上网辅导、读书征文等各项服务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次。(责任单位:图书馆)
2、开展“感受艺术美丽心灵”美术馆志愿服务活动。县美术馆举办书法、美术讲座,提高大众的审美水平和欣赏能力,吸引更多群众走进美术馆感受艺术的魅力,年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责任单位:美术馆)
3、开展“精彩生活幸福使者”文化馆主题培训活动。文化馆根据市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开展合唱、广场舞、民俗舞、声乐、美术等艺术门类的免费培训课程,全年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责任单位:文化馆)
4、大力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利用邀请、联合、组织等形式,开展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剧团、博物馆)
5、开展“美丽夕阳文化暖心”关爱老年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针对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以读书会、歌友会、票友会、茶话等形式丰富社区广大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满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精神需求年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责任单位:图书馆、文化馆、县剧团)
6、常态化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关爱他人活动。如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不少于3次;关爱社会志愿活动,如文明礼仪、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文明餐桌等活动,不少于2次;关爱自然活动,如低碳环保、植树造绿、垃圾分类、禁燃禁放等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剧团、文化馆、电视台、旅游科、稽查大队、电影公司)
在广泛开展以上主题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也应重视并认真组织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开展卫生大扫除,进社区清洁家园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和统筹推动。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统一着_县志愿者服装、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在开展活动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文化志愿服务的公益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弘扬文化志愿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高尚精神。
3、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和吸引广大市民和外来建设者,尤其是有一定文艺专长和艺术才华的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到文化志愿服务行列中来。引导吸纳企业、社会团体、赞助商对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进行资助或捐赠,为文化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充。
4、加强保障工作。各单位要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做好上岗培训和定期业务培训,为文化志愿服务提供交通、安全、卫生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保护好文化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5、做好活动申报。局属各单位应在活动开展前3天,将活动的项目、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上报局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QQ、网站、广泛开展宣传。并认真做好活动的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活动要收集好详细的资料,做到有记录(文字、图片)、有总结统一向局办公室樊启龙报送,办公室再向县志联、文明办申报。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9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以创新发展、管理规范、质优量足的总体目标,分阶段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
(一)xx年,我县在县人民医院筹办一所单位福利性服务为主导的托育园,在县第一幼儿园开设托班试点,招收2-3岁的幼儿。
(二)到2022年,县主城区及各乡镇都建有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基本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主题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服务内容
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构建多种形式、广泛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向婴幼儿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性、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一)依托现有幼儿园延伸照护服务。积极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在条件允许的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增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
(二)引导单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照护问题。有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三)引进品牌连锁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婴幼儿照护服务企业,通过直营或加盟方式落户我县,举办专业性、多层次、多品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利用社区用房,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居民家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五)依托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通过入户服务、亲子活动、健康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入户指导服务。
三、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立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及备案、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信息公示、综合监管、质量评估、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一)加强准入管理。举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到县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并推送有关机构登记信息。
(二)实行年检制度。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执业校验和专项检查,每年3--5月,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按事权组织相关部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年审,对年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者,由发证机关收回登记注册书,并发布公告。凡未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
(三)建立县乡两级联动的日常巡查、违法查处、诚信评价等综合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教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共同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定期组织对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利用互联网远程监管等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建立举办者自查、照护服务管理机构网上巡查、相关职能部门抽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
(四)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项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每年组织一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卫生保健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组织对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
(五)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监督作用。
(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相应的准入标准,照护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管理的需求,配齐有合格资质的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入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待遇保障。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建立起“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照护服务体系。要发挥优势、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围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引导照护服务机构科学规划和规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商议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规划建设。县政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建、扩建等方式分期分批建设;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强用地保障。县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倾斜,引导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五)加强政策保障。县政府积极探索制定土地供应、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按规定对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费用。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案篇10
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1〕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前两年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后三年扩规模、提质量、上层次,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引导作用,全面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监管服务更加高效,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政策体系。
1.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落实市内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建指标的,按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进行配置。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县(区)级要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县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在有需求、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通过拓展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或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使其成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覆盖100%的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覆盖60%的乡镇;村级要以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发展互助性养老,多功能日间照料机构要覆盖90%以上的社区。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鼓励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老年餐桌建设,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家庭照护等服务。(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统筹推进城乡托育服务发展。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鼓励各地依托社区(乡镇)等基层力量在城乡流动人口集聚区,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的活动培训场所,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早期发展干预。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支持医疗机构和职业院校建立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基地,发挥政府在托育服务上的引导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3.着力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积极实施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用房、财税、融资、医养结合、人才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在要素配置、行业自律、质量安全、服务价格等方面积极作为,合力发展成本可负担、便捷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按照拓宽普惠化服务,强化供给渠道,谋划储备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项目,列入“十四五”专项规划,争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积极落实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多途径争取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普惠托育托位3000个以上。确保“十四五”期间力争达到普惠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等服务市场价格的80%,中长期实现不高于70%。(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4.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供地政策,将各类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存量土地用途的变更程序,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改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定期集中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邻避民扰等问题。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5.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统筹各级各类资金保障养老托育服务发展需求,积极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相关项目建设。市、县区要落实养老服务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市、县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必须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服务目录和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加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经费财政保障力度。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政府培训为基础,企业、协会、实地培训为主体,院校培训为支撑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托育工作者等。2025年前分级培训养老护理员5千人次,确保所有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培训托育工作者2千人次,确保所有托育工作者岗前培训率达到100%。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办好医学、护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幼儿保育等养老托育相关专业。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托育服务,加大脱贫地区相关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城市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与脱贫地区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养老托育领域产教融合,支持院校和优质机构共建合办实训基地,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二)扩大服务供给。
7.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建立居家养老托育巡访关爱服务制度,实现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和帮扶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按照国家要求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探索建立父母育儿假制度。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8.完善居家社区服务功能。推进集中管理运营、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做实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落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鼓励推广“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等模式,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9.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坚持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在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的基础上,适当拓展服务对象。完善公建民营机制,引进优质养老托育运营机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探索开展连锁化运营。加强区域性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失能特困老年人服务能力全覆盖。(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0.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原则,积极引导全市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按规定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优惠政策,统筹推进规划衔接、土地用途变更、项目审批等工作,着力解决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引导转养老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1.丰富普惠性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发挥预算内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工业集中区等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
12.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行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鼓励各县区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
13.推动康养融合发展。对陇南康养产业进行专题深度研究和全面论证,唱响“南北过渡带·康养陇之南”品牌,将重点区域开发成为具有传统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景观、中医药调理疗养服务等功能的健康产业体系,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支持各县区依托自身优势打造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推进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服务,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到2022年各县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4.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市内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卫生服务资源,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医疗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提升养老机构应急能力,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5.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落实国家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实施康复辅助器具、智慧老龄化技术应用推广工程,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多方共建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园区,培育“一老一小”服务品牌。着力提升药品、用品、食品等产品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6.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深度应用。鼓励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动适老化智能产品研究开发,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有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7.营造宜居生活环境。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改造加装电梯。对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商场等)、公共交通等设施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母婴设施配套。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培育形成一批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的示范性和谐社区和美丽乡村。(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四)完善监管服务。
18.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建立覆盖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机构)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养老托育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9.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重建与退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提升养老托育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0.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完善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机制。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注销一网办”系统功能,推动商事登记从“网上能办”到“网上好办”。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养老托育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规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1.广泛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机构参与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库和产业合作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积极发挥要素配置、行业自律、质量安全、国际合作等方面功能作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2.加强数据资源综合运用。依据国家养老产业统计分类,积极开展养老产业认定方法研究,认真做好重要指标年度统计,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强人口趋势和养老托育产业发展前景预测,服务“一老一小”产业发展,推动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和托育服务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完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落实重大政策、推动重点工程、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督实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督促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自觉承担家庭养老育幼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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